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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研工厦㓥房刑事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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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5-04-01 13:51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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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港闻报讯】记者赖振雄报道: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昨日开会讨论简朴房规管制度,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表示,因应简朴房规管制度,发展局将调整《建筑物条例》,建议将营运工厦㓥房刑事化,包括经营工厦分间单位亦要负刑事责任,并在下届立法会提交相应修例建议。民政及青年事务局亦会向下届立法会交代有关《床位寓所条例》相适应的修例建议。 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郭伟强关注,将来立法后,或有不合规单位地下化营运。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回应,将会考虑设置举报机制,如有业主没有登记单位,但继续经营,有机会被检控,鼓励市民搜集有用资料作举报。  黄伟纶指出,若然如有业主在立法后,不登记而继续经营,即属于违法,将被检控,最高刑罚监禁三年。他又表示,若有业主登记后轻微违规,会劝喻业主改善,但若属严重违规,会即时取消其登记并检控。  实政圆桌田北辰提出,政府必须厘清业主哪种情况下,才获得免责。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回应,法例将有合理辩解空间,例如业主已负上应有责任,倘若不清楚某些违规情况,或可免责,但若然业主向二房东出租单位后,长时间不查看单位情况,则未必可以免责,需按不同个案情况考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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