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0月,江西景德镇,20岁的廖某某因和女友发生争吵后疯狂踩油门,时速达128公里,造成一家三口无辜殒命,其中包括一名出生仅358天的婴儿。2025年4月,该案即将开庭。
车祸后廖某某和车辆被警方控制。网络截图
4月10日,逝者家属胡女士向潇湘晨报记者讲述她了解到的案件细节。事发前,廖某某和其女友在电车上发生口角争吵,车辆起步电门状态就达到了100%,“他女友看到开车好快,哀求他‘慢点,慢点’,他稍微松了一下,马上又把电门踩到了百分百的状态,接着就撞到了我儿子一家三口。“
胡女士说,当时儿子一家准备回家吃饭,被撞时在过马路,“是开放性马路,没有红绿灯、斑马线,但是可能有二十年那里都是这样。”
胡女士从在场的目击者口中了解到,“我儿子儿媳很小心的,在路边的时候左右看的。”胡女士称,法律规定了,过这种马路时,“只要小心,就没事的。”
车祸前一刻,夫妻俩抱着婴儿过马路。网络截图。
记者查询到,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,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人行横道的路口,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,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。
另据极目新闻,根据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,事发时肇事车辆速度高达128.9千米/小时,而该路段限速仅40公里每小时,肇事司机负事故全责,且排除酒驾、毒驾。警方给出的肇事原因是司机因与女友吵架,开快车泄愤。
”我们两口余生就是要为我儿孙一家讨个公道,就是要廖某某死刑,一命抵三命。”胡女士说。
潇湘晨报记者 钱嘉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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