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8日,深交所决定终止*ST普利股票及可转债的上市。根据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查明的事实,*ST普利在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的利润金额合计6.69亿元,占这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合计金额的73.83%。
*ST普利退市早有预兆。今年3月,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,认定其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,连续两年虚增利润总额合计5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50%。这触及了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。
*ST普利财务造假具有系统性和隐蔽性,多名董事、高管参与其中。公司及6名责任人将被处以累计2420万元的罚款。其中,范敏华作为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,组织公司财务造假,财务总监罗佟凝参与并实施财务造假,两人分别被处以500万元和400万元罚款,并分别被采取10年和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业内人士指出,该案处罚力度大,震慑力强,显示出监管机构严肃惩治财务造假、净化市场生态的决心。对财务造假“零容忍”是监管部门的一贯立场。
2024年4月,国务院发布资本市场新“国九条”,明确要严肃整治财务造假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,尤其是严格退市执行,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行为。同年7月,中国证监会、公安部、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》,要求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,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,对欺诈发行、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依法坚决予以退市,强化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追责;推动加大刑事追责力度,加大对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、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等;推动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,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。
2025年3月21日,证监会表示,对于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,行政处罚、强制退市并非终点,还将推进实施全方位、立体化追责。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,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。对于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承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,中证投服中心将积极发挥专业作用,帮助投资者维权,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同时,证监会也将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。
随着*ST普利退市,公司的立体化追责也将随之而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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